兒少保護怎麼做?讓社區陪伴接上求助制度

民國114年(2025)台灣出生數為107,812人;兒少保護通報表列136,592件次,同一事件可能由不同責任通報人員通報。從113通報、學校觀察到社區陪伴,認識大人能做的事與志工界線。

微光專欄

孩子放學後,有時要自己等家人下班;家長也可能正承受照顧與工作的拉扯。這些日常情境不代表家庭一定有危險,卻提醒我們,當照顧出現困難時,身邊要有可以求助的大人與服務。

內政部《人口統計季刊》記載,民國114年(2025)出生數為107,812人。衛福部《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資料》114年度附件所列「兒少保護通報件數及案件類型」表,總計為136,592件次;同一事件可能由不同責任通報人員分別通報,因此件次不等於受害兒少人數。這項數字呈現通報量,不能直接說明哪個時段風險最高。孩子與家庭需要容易找到的支持,也需要清楚的保護程序。

一、疑似兒少受不當對待,先求助專業

有疑慮可撥113諮詢或通報;若孩子正面臨立即危險,先打110。民眾不必自行查證或質問孩子,客觀說明所見即可。

政府依通報進行分流、評估與後續處遇,視需要串連社政、警政、醫療、司法及安置資源。學校、親友或鄰里若觀察到持續缺課、明顯傷勢、照顧不足或孩子表達害怕等情況,可以把時間、地點和看見的事實告訴113或地方社政,由專業人員判斷下一步。

台灣學校辦公室裡,一名教師通話並記錄觀察到的情況,另一名成人在旁陪同。
有疑慮時,先把客觀所見交給專業人員評估,無須自行查證或質問孩子。

二、社區陪伴可以補上日常支持

民間團體可在合法合作及服務規範下提供課後陪伴、家庭支持與活動,讓孩子多一個穩定的求助入口;通報、調查和保護決策仍由政府及專業人員負責。

衛福部「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(守護家庭小衛星)」已結合民間力量提供社區支持,依地方需求發展預防與支持服務。社會安全網2.0也以家庭為中心、社區為基礎,重視跨網絡合作。

台灣微光希望關懷協會希望評估社區課後陪伴的可能性。若未來取得主管機關核定並完成合作程序,才可依核定服務內容規劃據點;這是規劃方向,不代表協會現已獲准承辦。服務若涉及轉介兒少,須先確認服務同意、必要的個資授權、督導及異常回報責任。

「以家庭為中心,以社區為基礎。」衛生福利部《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.0》以此作為核心價值,並將網絡合作與公私協力列為服務策略。

開放明亮的社區課後空間裡,兩名成人整理書籍與美術用品。
社區陪伴能增加日常支持入口,通報與保護決策仍由政府及專業人員負責。

三、志工陪伴要有明確界線

志工可以陪伴、觀察並向指定督導回報;不自行調查、判定是否受虐、質問孩子或帶孩子離開家庭,保護決策交由主管機關與專業人員。

要讓陪伴安全且持續,服務單位應先訂出招募審核、兒少保護訓練、排班督導、出入與接送、事件回報和資料保管方式。接觸孩子宜安排在可見的公共空間,避免志工私下單獨帶孩子返家,也不把姓名、照片或談話轉傳到私人群組。具體要求應依服務型態、兒少相關法規及所在地主管機關規定確認。

六個圖示分別呈現志工招募審核、兒少保護訓練、排班督導、可見空間、個資保護與向督導回報。
安全的陪伴服務要同時具備人員把關、督導、空間與資料保護等制度。

四、一般人可以從三件小事開始

記住113與110、留意孩子持續的變化,並選擇有訓練和督導制度的服務參與。若有疑慮,讓專業單位接手評估。

  1. 將113存入手機;遇到立即危險打110。
  2. 看見疑慮時記下客觀情況,不拍攝或散布孩子身分與影像。
  3. 想投入陪伴,可先詢問所在地社福中心、學校或合法民間團體,了解訓練、督導與服務規範。

關心孩子,需要耐心,也需要尊重界線。社區能提供穩定支持,但不能取代正式保護系統。先把求助電話存好,就是今天可以完成的一步。

  • 衛福部114年度兒少保護通報表列136,592件次;同一事件可能由不同責任通報人員分別通報。
  • 志工負責陪伴、觀察、回報;調查與保護決策由專業人員處理。
  • 協會據點仍屬規劃方向,須取得核定並完成合作程序後,才能依核定內容推動。
  • 疑似兒少受不當對待可撥113;有立即危險撥110。

常見問題

Q1: 沒有確定證據,也可以打113嗎?

可以。說明看見的客觀情況與擔心之處,由專業人員協助判斷,不必先自行調查。

Q2: 113和110有什麼差別?

113提供保護相關諮詢與通報;孩子若面臨立即人身危險,請先打110。

Q3: 志工可以把孩子帶回家照顧嗎?

不可以。志工應聯繫督導或主管機關,由專業人員評估後續安排。

Q4: 社區據點開始服務前要準備什麼?

應先確認主管機關要求、服務資格與合作程序,再建立人員審核、訓練、督導、個資和緊急回報流程。

Q5: 想參與兒少陪伴,可以從哪裡開始?

先詢問所在地社福中心、學校或合法民間團體,選擇提供訓練、督導與明確服務規範的機會。

參考文獻

出生與通報數據、社區支持方案、求助管道及法規內容,均以以下官方資料為依據。

  1. 內政部(2026)。《人口統計季刊:民國114年冬季季刊》,出生統計。https://www.ris.gov.tw/documents/data/5/2/DemographicQuarterly_Winter2025.pdf
  2.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(2026)。《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資料》。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ps/fp-1312-7798-105.html
  3. 衛生福利部(2025)。《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.0(115-119年)核定本》。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9609-bf16bc85-5f84-431d-9cc3-40ee864d797f.html
  4.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(2024)。《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方案(守護家庭小衛星)》。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8207-a5864669-7c0a-4781-9f94-e179eb5a78d3.html
  5.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(2024)。《113保護專線介紹》。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Ps/cp-1183-6499-105.html
  6. 全國法規資料庫(2026)。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。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D0050001

本文同步刊於 appi.new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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