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陪伴如何成為兒少據點?安全開班與社區合作指南

社區關懷與教會陪伴可從一個兒少課後班起步,逐步備妥安全場地、固定帶領者、志工界線及通報轉介流程,支持脆弱家庭與孩子。

微光專欄

孩子放學後需要穩定陪伴時,教會和社區可從固定課後班開始,安排帶領人力與安全流程,再連結社工及地方資源。

兩位成人志工在社區活動空間整理桌椅與美術材料。
穩定的兒少陪伴,可以從一個備妥場地與帶領人力的固定班級開始。

一、從熟悉的場域開始,讓陪伴有固定節奏

**先確認服務對象、時段和主要帶領者,再從一班開始。**小型兒少據點可在既有教會或社區空間起步,逐步建立與家庭、協會及社工的合作。

台灣微光希望關懷協會以「在地小衛星」連結社區,與板橋明穗教會、中壢宣愛社區關懷協會及瑞芳愛鄰合作。協會表示,板橋明穗教會的課後場域已陪伴脆弱家庭孩子七年,並以每月藝術課培養師資。這是協會經驗,各地仍須按孩子需求、場地與人力調整。

「我就結合散居在各地的小小教會團體,然後一個班、兩個班,一個班、一個班地複製下去。」

台灣微光希望關懷協會理事長林秀霞於 2026 年 8 月 1 日談據點合作時如此表示。先從一班開始,確認活動能否持續、孩子是否知道求助對象,再規劃合作。

二、開班前先看場地動線與成人分工

**確認出入口、活動區、接送方式及緊急聯絡人,並讓固定帶領者知道各自責任。**清楚的動線和成人分工,能讓孩子知道去哪裡活動、需要協助時找誰。

場地檢視時,走查報到、廁所、接送與疏散動線,收好清潔用品和工具。活動區保持可見;談話位置兼顧視線與隱私。報名前說明活動時間、接送及緊急聯絡方式。

安排固定帶領者,指派代班、點名、家長聯繫與緊急支援人員。志工須知道服務範圍、保密原則、互動界線及回報方式。可採兩位成人共同負責活動或接送,避免成人與兒少單獨處於隱蔽空間;這是安全做法,並非一律適用的法定要求。人手不足時先縮小班級。

社區活動空間平面圖標示入口、簽到桌、活動區、廁所動線與兩處成人照看位置。
開班前先檢視空間配置與成人視線,讓活動、接送和求助都有清楚安排。

三、遇到保護疑慮,依通報流程連結專業人員

**先留意孩子當下安全,依規定通報或聯絡 113,並把調查與風險評估交給社工及主管機關。**志工和一般民眾不自行查案,也不以單一跡象判定孩子是否受虐。

開班前寫好通報與轉介流程,列明聯絡人、合作社工及紀錄保管方式。孩子若主動說出令人擔心的事,安靜聆聽即可,不追問、不要求重述,也不承諾保密。紀錄直接觀察到的時間、地點和狀況,不加入推測,再交由專業人員處理。

衛福部指出,113 保護專線全年無休,提供兒少保護諮詢、通報與轉介;立即人身危險請先撥 110。法定責任工作者須依規定通報,據點可先向主管機關或合作社工確認分工。藝術活動提供表達與陪伴,畫作不能用來診斷或判定受虐;需要協助時應轉介專業人員。

保護疑慮處理流程圖呈現留意安全、記錄可觀察事實、聯絡社工或 113,立即危險時撥 110。
遇到保護疑慮,先顧安全並記錄觀察,再交由社工或主管機關處理;有立即危險時撥 110。

四、作品與照片的使用先取得同意

**拍攝或公開作品前,先說明用途、發布平台與保存方式,並尊重孩子及監護人的意願。**活動參與不應以同意拍攝或公開作品作為條件。

將內部紀錄、成果分享和公開宣傳分開徵詢同意,說明發布平台、保存時間及撤回方式。公開前檢查畫作與背景有無姓名、校徽或地址,避免連結孩子的家庭處境或求助經歷。依法應保護身分的兒少,須遵守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 69 條;服務紀錄也應限制存取並設定刪除方式。

五、先把一個班照顧好,再培養長期師資

**先維持可持續的活動時段,檢視人力、安全與轉介合作,再按需要擴展。**穩定陪伴依靠清楚安排,不以開班數量衡量。

每月一次藝術課可作為培養師資的節點,日常陪伴頻率依人力和需求安排。活動後檢視出席、接送、場地視線及志工困難;若孩子需要其他協助,及早和家庭、社工或地方社政單位討論轉介。

  1. 確認服務年齡、固定帶領者與活動時段。
  2. 走查場地、接送動線及緊急聯絡方式。
  3. 和社工或地方社政窗口確認通報流程。
  4. 訂好志工分工、影像同意與資料保存規則。

想了解台灣微光希望關懷協會的服務據點與合作方式,可看據點介紹,或從聯絡頁洽詢。

  • 從一個固定班級開始,先確認人力、動線、接送與安全流程。
  • 志工不自行調查或判定受虐;疑似不當對待可撥 113,立即危險撥 110。
  • 作品與影像先取得適當同意,公開前移除可辨識資訊。

常見問題

**從服務對象、時段、帶領者和安全流程開始盤點。**有初步安排後,再與協會或地方社政資源討論合作。

Q1:成立兒少據點需要先規劃大型計畫嗎?

不必。先確認一班的服務對象、時段、帶領者與安全安排,再按需要調整。

Q2:志工發現疑似受虐時,需要先問清楚經過嗎?

不用自行追問。先留意孩子安全、記錄觀察到的狀況,再聯絡 113、合作社工或地方社政單位。

Q3:兩位成人原則是法定要求嗎?

這是場域安全做法,並非所有據點一律適用的法定要求;團隊應確認相關法規與機構規範。

Q4:孩子不願意入鏡,可以只拍作品嗎?

可以。先尊重孩子與監護人的意願,並檢查作品是否含姓名、校名等線索。

Q5:可以用孩子的畫作判斷是否受虐嗎?

不可以。畫作不能判定受虐;有疑慮時依流程通報,由社工及主管機關評估。

參考文獻

通報及兒少隱私資訊依衛生福利部公開資料整理。

  1.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(2026)。兒少保護。衛生福利部。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190-233-1.html
  2.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(2024)。113 保護專線介紹。衛生福利部。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Ps/cp-1183-6499-105.html
  3. 衛生福利部(2021)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(民國 110 年修正)。衛生福利部。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5290-d476e7a7-a1df-43e3-ad21-290d7b9378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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